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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期间离职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2018-12-25 分享到:

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并继续正常参保缴费;二是职工未就业配偶未享受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下面为大家推荐《生育期间离职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欢迎阅读。

生育期间离职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一、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其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并继续正常参保缴费;二是职工未就业配偶未享受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符合条件的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医疗待遇标准执行,不享受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待遇;相关住院医疗费则需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按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到男职工参保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三、女性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并可申请一次性加发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生育期间离职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即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累计参加生育保险缴费满1年),应按生育保险规定办理就医确认、住院登记和费用结算等手续的,可与生育保险参保人享受同等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四、未参加生育保险,参加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7]20号)第二条第(四)款中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不含按规定应由单位参加生育保险但单位未参保缴费人员),孕产妇享受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待遇,由基金按上述标准支付,基金支付费用低于500元的,按每人每次500元支付。”

怀孕了可以购买哪些保险呢

一、生育保险:妈妈的基础额保障

在单位上班的员工,只要社保交满一年,就能获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可以提供两部分保障:一部分是生育津贴,另一部分是生育医疗待遇。

二、妊娠相关的商业保险有哪些?

单靠国家的生育保险待遇还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还需要商业保险来做补充。怀孕是可以正常购买重疾险、意外险、寿险、医疗险等商业保险的,不过一般要在怀孕28周前才能投保,如果超过了28周,就要等宝宝出生以后才能投保了。

不过有一点要跟大家说的是,因妊娠所产生的正常费用(产检、分娩)与非正常(并发症、难产、早产儿护理等)费用,普通的商业保险是没有保障的。如果大家有这方面的需求,最好购买特定的商业保险——母婴险。母婴险具体有以下特点:

1、投保时间:怀孕期间;

2、保障内容:妊娠身故、新生儿重症、婴儿严重先天畸形、妊娠并发症住院医疗;

3、产品特点:由于保障内容简单,保额不高,所以产品价格不高,一般多为几百元。

母婴保险,它可看做是商业型的生育保险,可以同时保障准妈妈和宝宝的保险。在其保障的设置上,孕期疾病或意外都包含在内。

与其他保险相比,母婴保险可以说是为妊娠期女性度身定做的。通常是从收到保费的次日开始保障,一直到产后的七天、十五天或三十天,一般不存在“等待期”这个保障时间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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